1. 2018年06月13日
第A15版:闽闻
2018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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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缴费基数下月起调整


N海都记者 陈晋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医保中心获悉,从7月1日开始,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8783元,最低不低于3756.60元。

同时,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6261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626.10元。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3756.6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375.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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