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06月14日
第A15版:国内
2018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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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设施触水漏电 广东数人身亡


N中新 新京 澎湃

6月7日至9日,台风“艾云尼”带来强降水,广东持续暴雨致多地积水,网传多人在积水中因漏电身亡。截至13日,官方通报确认触电身亡的有佛山一对母女,广州一名17岁在校学生。

媒体此前报道,8日下午,广州一17岁职校男生常某在广州白云区机场路南云西街对出路段,涉水由南向北沿高架桥下绿化带行走时,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身亡。

13日,广州白云区政府应急办发布声明称,经调查,在事发地有一固定在高出地面16厘米平台上的交通设施设备机箱,当天因持续暴雨,水位迅速上涨,致使箱内的220V电源插板遇水漏电,导致该男生触电身亡。经核实,该路段道路交通设施设备管养负责单位是金税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配合警方调查和善后事宜。

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新闻办日前通报,6月8日19时许,有民众报警反映,在禅城区汾江中路花园购物广场正门公交站有人触电倒地。接报后,当地相关部门赶到现场处置,切断附近电源,将两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经核实,两名伤者为母女关系(广西人),后两人均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交通部门关闭区内所有公交站牌电源,组织人力连夜开展排查。

此外,肇庆市鼎湖区委宣传部负责人近日也回应称,6月8日,鼎湖区有一男子倒地,后送医救治,现该男子已死亡,其是否触电身亡尚无结论,相关情况还在调查中。

广东连发暴雨后市民触电身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认为,此事暴露了目前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在触电事件中,相关责任该如何划分?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向记者表示,对于触电死亡事件,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就是不以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要件,只要有损害结果,且不能证明是受害者故意,电力设施经营者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几个部门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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