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帮受伤的依姆拍到了肇事小车
N海都记者 石磊磊 陈恭璋/文 毛朝青/图 实习生 何欢欢
海都讯 昨日上午10时20分许,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与华屏路交叉口的斑马线上,一位骑共享单车的颜依姆,被一辆红色小汽车撞倒,膝盖当即红肿。但让她感到气愤的是,小车不但没有礼让行人,而且撞人后,女车主还说伤人的“怪话”。
颜依姆今年64岁。她说,自己骑着共享单车经过斑马线时,一辆红色轿车从华屏路右转驶入华林路,但没有礼让,小车的车头碰上了共享单车后轮,导致她摔倒后膝盖受伤。随后,一个中年女性下车,给了她两百元医药费,“教育”她“命要紧”。
路人林先生拿出手机拍照。女车主见状,就迅速开车驶离现场。随后,颜依姆报警。
记者在现场发现,该路口信号灯已经断电。两分钟内,绝大多数机动车会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但有四五辆车没有礼让行人。
福州警方人士介绍,根据道交法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者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目前,警方已将该项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
此外,因不礼让造成的事故,车辆方要承担全部责任;而行人、电动车在途经斑马线时,也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同时,根据道交法规定,非机动车途经斑马线,要下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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