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12月06日
第Y01版:要闻
2018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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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我省下月入户普查登记


七名普查员代表进行了庄严宣誓,承诺保质保量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N海都记者 石磊磊/文 毛朝青/图 通讯员 方敏

海都讯 昨日上午,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在福州市联合举行“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

记者从启动仪式上获悉,明年1到4月为入户普查登记阶段。在这个关键阶段,国家经普办把12月定为“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

据悉,从2019年1月1日凌晨起,福建省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手持电子采集设备,对福建省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上门入户登记调查,涉及单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等内容。

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时间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实事求是、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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