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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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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综合 本报讯 昨日,枪击四川宜宾卫星观测站哨兵、袭击市政府保安、持枪抢劫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北站等一系列大案的犯罪嫌疑人伍勇,被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四川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宜宾中院于2009年11月24日对伍勇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法庭同时宣布对同案的张自顺、唐正方等六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14年、5年、3年有期徒刑,对伍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后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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