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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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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已在研究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督察措施,严防“骗补”,严防“机卡分离”,确保真实销售,且对违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财政部门对家电下乡补贴2台(含2台)及他人代领的实行100%抽查。 根据《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顾客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家电,必须交售旧家电,同时必须是当地户口并凭相关有效身份证件,才能在购买新家电时享受10%的家电补贴。不过,同全国多地如出一辙,福州市场上也曾盛行过“买旧换新”,花钱买凭证。 通知要求,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全国通报,违规企业5年内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优惠,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存在违规违纪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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