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仲法
本报讯 由于抢到的银行卡没钱,他竟折回现场,对受害少女再次搜身洗劫,并对该女子实施强奸,导致被害人不幸死亡;与岳父母吵架后,“一起离开”的要求又遭妻子拒绝,他凶残地举刀刺死妻子,随后又杀害岳父。昨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泉州市中级法院在惠安对一批死刑犯执行死刑。
【死囚档案1】
杀害老板两岁幼子
胡原季,男,1969年出生,江西人,犯故意杀人罪。
案件回放:胡原季曾是石狮一家服装厂的工人,女友肖某也是厂里的工人。胡原季辞职离开该厂不久后,女友就跟他分了手。胡原季怀疑,恋情有变,是因为工厂老板查某从中作梗。因为这个缘故,胡原季对老板怀恨在心,一直想找机会报复他。2009年7月7日,胡原季重新回到该厂,并跟老板说他想回来上班。老板没有多想,不但同意,还安排他住进厂里的员工宿舍三楼。
当晚8时许,胡原季偷偷窜至宿舍四楼时,发现老板两岁的儿子小杰跟外婆呆在屋里。胡原季便以带孩子出去玩为借口,把孩子抱走。走到三楼楼梯口时,胡原季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尖刀,对着小孩乱刺,残忍地将小杰杀死(本报2009年7月18日曾作报道)。
【死囚档案2】
杀妻后再杀岳父
曾东桂,男,1977年出生,惠安人,犯故意杀人罪。
案件回放:2009年9月3日晚,惠安县涂寨镇东庄村发生一起耸人听闻的血案:27岁妇女王某和父亲双双遇害。几个小时后,凶手就落网了——正是被害妇女王某的丈夫曾东桂(本报2009年9月4日、5日曾作报道)。
原来,2009年农历正月,曾东桂跟妻子因琐事吵了起来。妻子一气之下,跑回娘家住。案发当晚,曾东桂买了一把水果刀,前往妻子的娘家。在妻子的娘家,曾东桂跟岳父母见面后就吵了起来,闹得很不愉快。看到双方在吵架,妻子出了门走到屋后的小巷子里,曾东桂随后跟了出去,并要求妻子跟他走。遭到妻子拒绝后,曾东桂拿起刀,朝妻子腹部猛刺。听到惨叫声的岳父等人出来制止,可曾东桂非但没有住手,反而越发凶狠,接连刺了妻子数刀后,又对着上前拉他的岳父猛刺一刀,导致两人当场死亡。
【死囚档案3】
抢劫、强奸少女
王俊豪,男,1989年出生,山东人,犯强奸罪、抢劫罪。
案件回放:2009年8月25日早晨,一名少女被发现死在泉州汽车东站的进站车道里,下身赤裸、头部流血(本报2009年8月26日曾作报道)。犯下这起恶性的抢劫、强奸案的,正是王俊豪。
原来,当日凌晨2时许,在丰泽区城东街道火烧桥附近,王俊豪见到被害人李某独自一人行走在路上,便跟在她后面,预谋抢劫。一直跟到捷龙超市华大店西侧通道,王俊豪将李某拦住,从李某身上搜走银行卡,还逼她说出密码。其间,为了逼李某交出钱财,王俊豪猛踢她的头、腹部,并将她踹倒在地。等拿着抢来的卡到ATM机取款时,王俊豪发现卡里余额不足。王俊豪立刻折回现场,再次对倒地不起的李某进行搜身,但仍未搜到财物。抢不到钱,王俊豪产生了强奸李某的念头。因李某大声喊叫,王俊豪又接连用脚猛踩李某的头部,强奸得逞后逃离现场。最终,被害人李某受伤严重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