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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2版:国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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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

退休局长 打工10年还“欠款”

无论是个人信用还是政府信用,出来借,迟早是要还的,这应是常识。

山西运城夏县人胡丙申,今年66岁,曾担任夏县民政局、乡镇企业局局长10多年,退休后,他和老伴用了十年“还债”。

债是他在企业局局长任上欠下的。当时为解决乡镇企业缺乏流动资金的问题,他出面为全县10多家乡镇企业担保,从信用社或熟人手里借贷69万元,他因此受到县领导表扬。但是,后来由于部分企业还不上钱,造成39万元死账坏账。

2001年岁末,胡丙申退休后,决定用自己的钱归还那39万元。还债的钱中,有他的退休工资,还有他退休后开小卖部挣下的,还有他和老伴打零工的收入。他说,“赖人家的钱咱活着不舒服,咱要对得起人!”(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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