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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8版:漳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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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8日

国务院批准漳州市政府东迁
新址位于龙文区步文镇;旧址拟建成公园和休闲活动场所

漳州新行政中心位置示意图

N本报记者 萧镇平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获悉,经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政府于2011年1月14日以闽政文〔2011〕22号发文批复漳州市政府,同意漳州市政府驻地由芗城区胜利路迁至龙文区步文镇,这意味着漳州市政府东迁一事终于完成报批手续。

三大原因东迁

“行政中心东迁的规划不是一时兴起,而是经过充分考虑调研的。”漳州市政府有关人士透露,市政府东迁,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现有的办公用房严重不足。漳州市行政办公中心现设于芗城区胜利路118号芝山大院内,占地约260亩。大院内现有行政机构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68家,人员总数2108人,大大小小的办公楼共有55幢,基本上都是一至三层的土木结构的砖瓦房,总建筑面积26025平方米,人均仅12平方米。

其次是现有办公用房危、旧房多,安全隐患大。目前在政府大院的55幢办公楼中,危房共有11幢。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民办实事的迫切要求。现政府大院历史上曾是龙溪农校、福建二师院的校址,是芝山风景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漳州市离退休老干部及广大市民一直呼吁市委、市政府,要求将现芝山大院恢复为芝山风景区的一部分,“还芝山给人民”。

申报一波三折

2006年3月,漳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政府驻地迁移的议案》,决定同意漳州市政府驻地迁移到龙文区步文镇行政区内。

同月,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同意,省发改委于正式批准项目立项,漳州市新行政办公中心计划总投资8000多万元,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

不过,此后关于“漳州市政府东迁”的消息再也没有“官方”消息了,坊间传言是因报批至国务院时没通过,东迁计划暂缓。

市政府东迁计划虽暂缓了,但不影响市一级政府部门东迁至龙文区,这几年来,先后有漳州市中级法院、漳州市交警支队、漳州市消防支队、漳州检验检疫局、漳州青少年活动中心、漳州市博物馆、漳州市规划局等入驻龙文区。

旧大院还于民

规划中的新行政中心,位于龙文新区水仙大街与新浦东路之间,漳州实验中学南面,东临龙江路,南面为水仙大街。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新行政中心用地,新址基本是空地,用围墙围着,一些胶合板厂在晒板。

根据此前的规划设计,新行政办公中心主体建筑为漳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及市直属机关的办公用房。各类行政机构及其相关的附属服务设施将有序、紧凑地依次安排在一起,形成新的行政中心区,设计主体造型正面呈“山”字形。

而根据漳州市政府的初步构想,如今的漳州市政府大院一部分土地将开辟为城市公园,还绿于民;将一部分可利用的建筑物通过产权调换或公开拍卖,开辟为青少年活动中心、老人活动中心,与公园、绿地相配套,成为休闲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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