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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1版:闽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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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30日
厦门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3月起施行
乱挖城市道路 每平米罚100元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好好的马路隔三岔五被挖开施工,影响交通和出行,老百姓深恶痛绝,这种现象有望在厦门得到杜绝。昨日,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建设管线者将要吃罚单,每平方米罚100元。

城市综合管廊是指设置于厦门城市地面以下,用于容纳多种公共设施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构筑物,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共同管沟,这是埋设于道路下,用混凝土筑成的巨大“箱涵”,内部空间很大,维护人员可以进出管沟,对管线进行检查、维修,甚至可以开小车进去,一般设于较大型的主干道下。另一种是共同管廊,断面较小,用于集中收容各种缆线,一般埋在次干道或支路下。

厦门已经在全省率先开始了共同管沟的建设,全省第一条市政共同管沟,已经在湖边水库片区渐渐成形,总长约5.2公里,它将把湖边水库片区架空的高压电缆,以及电信、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灯的缆线,给水管和中水管等管道一股脑儿地都收容进去。目前共同管沟土建部分已经完成了3.8公里,正在进行共同管沟监控中心的建设。

集美新城也已经开始了共同管沟的建设,这是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市政共同管沟,比湖边水库片区的共同管沟更具有“包容性”,收纳了包括雨水管和污水管在内的各种市政管网,同时它也是在主市区建设共同管沟的国内第一例。厦门也已经确定,在同安新城和翔安新城都将建设共同管沟和管廊。

共同管廊在厦门早已投入使用。2007年,厦禾路、莲前大道进行了路面改造,在改造的同时就在道路两侧铺设了共同管廊。一侧装的是高压电缆,另一侧是各种通信缆线和有线电视线等弱电缆线。现在这两条道路破路施工的频率已经比过去大大减少了。

有了城市综合管廊,不仅减少开挖马路的乱象,也减少窨井盖的设置,保障了市民出行的畅通和安全。不过,城市综合管廊造价不菲,以共同管沟为例,每米的建设成本要几万元,所以《办法》明确了综合管廊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管廊管理单位负责向各管线单位提供进入管廊使用及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服务,并收取管廊使用费和管廊日常维护管理费。

对已建设管廊的城市道路,《办法》规定,所有新增管线不得破路开挖铺设新管线,应统一进入共同管沟或管廊。同时规定,“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建设管线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挖掘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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