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2月12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省经贸委昨日消息,我省今年将通过新建、改建、搬迁、“农改超”等方式对100个城乡集贸市场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改造,即日起启动项目申报。重点推进集贸市场完善经营场所、检验检测、信息结算、停车场、节能降耗、废物废水处理、安全监控和公共厕所等硬件设施,完善管理制度,我省将对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予以补助。 申报集贸市场规范化改造的条件,包括近两年市场年交易额,市、县城区在1000万元以上,乡镇所在地在400万元以上等。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5日,省经贸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项目进行筛选审定,核准公布2011年度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 |
| 3上一篇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