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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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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今后,在厦门,居民出门健身将更加方便。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部门获悉,《厦门市规范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已开始实施,厦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人员密集公共绿地、社区广场等,应规划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并建设相应设施。 根据《办法》,厦门全市已建成的公园、人员密集公共绿地、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应当建设全民健身路径设施。其中,面积较大的公园和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还应根据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配套建设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小型足球场、乒乓球桌、棋盘、登山健身道等多样全民健身设施。 同时,厦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人员密集公共绿地、社区广场等,应规划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并建设相应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市、区规划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预留全民健身设施用地。全市各级体育中心、文体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体育设施,应充分利用空间建设健身路径等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设施,满足各类人群健身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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