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都 重晨
本报讯 12日,“随手拍乞讨儿童”的发起人于建嵘(中国社科院教授)、壹基金秘书长杨鹏等在北京组织了一次研讨会。会议决定,委托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交“立法全面禁止儿童乞讨”的议案。
12日,“随手拍乞讨儿童”的多位发起人于北京郊外的宋庄中国画家村内组织了一次“解救乞讨儿童”研讨会。参加者大约有40人,其中包括了“随手拍乞讨儿童”的发起人于建嵘,京城名人薛蛮子,时评人、作家李承鹏,壹基金秘书长杨鹏,“宝贝回家”创办人张宝艳,著名歌星、全国政协委员韩红的代表人喻江,著名律师浦志强,被拐儿童杨伟鑫的母亲等人。
将建议“买卖同罪”
与会人员达成共识,拟争取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议案,提出从立法层面实现“买卖同罪”,全面禁止儿童乞讨。建议删除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6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收买被拐卖儿童进行乞讨赢利的设专法打击。同时,删除组织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乞讨罪要求的“有暴力、胁迫手段”的前提,以实现全面禁止儿童乞讨的目的。
成立救助基金
“壹基金”秘书长杨鹏会上宣布成立“救助儿童专项基金”和委员会,为解救活动提供资金平台;全国妇联中国妇女报副理事长唐伟和解救乞讨儿童的专业非政府组织“宝贝回家”,将为志愿者提供管理和培训服务。
□借鉴
发达地区儿童福利居首位
设立儿童福利机构有助于保证孩子不会在街头乞讨。在西方,福利制度第一个立法是有关儿童福利的。早在1909年,美国就在联邦政府设立了美国儿童局。
而英国、瑞典、挪威、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则在上个世纪就先后出台了儿童福利专门法案,并成立了儿童福利局等专司机构。
在美国,一旦发现有街头乞讨的儿童,就会立即被送到儿童福利机构里。如果背后有成年人指使,即便是他的父母,也将面临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