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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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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7日

嫌女网友是“恐龙” 开好的房要退掉

N本报记者 陈建辉 通讯员 郑生昆 长旺/漫画

时间:昨日凌晨4时30分许

地点:市区美食街一酒店

辖区:鲤中派出所

“是民警吗?这里有两个女的强迫我开房。”深更半夜的,电话那头,一男子向泉州鲤城区鲤中派出所报警求助。

没几分钟,派出所的值班电话又响了起来。“警察叔叔,你们快点过来,有个男的在耍我们。”这次打来电话的是个女的。两个报警人说的是同一地点——泉州市区美食街一酒店大厅。

民警赶到后,一名男子和两名女子还在吵架。男的姓张,晋江人,两名女子分别姓陈和黄,为福州人和泉州人,三人年龄相仿。

听了半天,民警总算听明白了。原来,张某与两女子是网友,认识也没几个月,在网上看到“靓照”后,顿时有了约见“美女”网友的冲动。当晚,在QQ上聊了几个小时后,张某就提出一起出来玩玩,女网友陈某和黄某当即答应。

美食街有好吃的,三人就把约会地点定在美食街一酒店门口。也不知道是谁先提出“开房”的,张某后来就真的提前预订了一间房间。

见面后,张某大吃一惊,“哪是美女?活脱脱就俩‘恐龙’再生。”后来,面对民警,张某承认自己心生嫌弃,觉得两名女网友“长得实在不敢恭维”,因此才临时决定退房开溜的。

但陈某和黄某认为,三更半夜的,把两名弱女子约出来又不买账,搞得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这明明是在耍赖,因此选择报警求助。

经民警调解,双方获得和解,张某退房了,陈某和黄某打算另开房间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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