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阳子摘自《金点子生意》
□生活感悟
那是1957年,当时我11岁,从孤儿院里出来,独自走在公园大街上。我很饿,天很冷,但我又没地方可去。
“嘿,男孩。你想挣两块钱吗?”一位先生在机械修理店里喊我。
“是的,先生!”
“我想让你去街头的饮料店给我买一瓶威士忌,可以吗?”他问我。
他拿出20块钱,递到我手里。我攥着这张大票,转身去找那家饮料店。转过街角后,我开始拼命向前跑。在那一刻,我决定自己霸占这20块钱,不打算再还给他了。
突然,一阵异样的感觉在心里翻腾起来。我知道,我的所作所为肯定会伤害了那位先生。我想让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消失,却始终摆脱不掉它。
然后,我向一家小饮料店跑了过去。买了一瓶威士忌,回到了那家机械修理店。
那位先生接过威士忌和钱,然后把两块钱塞到我手里。我低头对他说了声谢谢,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走出那家店,但异样的感觉又涌了上来,而且纠缠不去。我回头找到那位先生,把那两块钱递了过去:“我刚才想偷走你的20块钱,不想还你了。”我坦白地说。
“但你最终回来了,这是最重要的。”
“可是我还是有一种犯罪感。”我说。
他探过身,从我的手里拿走了那两块钱,放进了他的衣袋里。
“那我帮你摆脱掉那种感觉。”
在接下来的整整一天里,我都在他的店里干零活。在收拾地上的金属片时,不知道有多少次我划破了手指。干完一天的活,我从手指尖到胳膊肘缠满了绷带。在晚上7点钟时,他把我叫到了他的小办公室。
“现在我们算算。你在我这儿干了10个小时,按每小时2块钱算,我应该付给你20块钱。”
“我还是个小偷吗?”我问。
“不!你不是小偷,孩子,绝对不是。”
在离开这家机械修理店后,我走几步就停一停,那种罪恶感,它彻底消失了。
在其后的15年里,我时常来到里维兹先生的小店,和他共进午餐。我庆幸自己在人生路上能遇到里维兹先生,是他教会了我如何通过正当手段挣到2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