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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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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徐锡思 本报讯 花4000多元买的名牌手表,戴7天就坏了。泉州市民吴先生前日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诉称,商家否认手表存在质量问题。在工商部门介入后,商家暂时同意全额退款。 吴先生说,大年三十下午,他在位于市区嘉信茂广场的一家手表店购买了一块手表,打折之后是4590元。买回去后,吴先生感觉这块手表跟别人对时间时总是晚一些,到了正月初七,手表干脆停止不动了。吴先生要求退货,遭到商家拒绝。 店员廖女士承认,吴先生的手表确实是在他们店里买的,但并不是手表本身出了质量问题,经初步检查是因为遭到撞击导致变慢、停止的,属于人为原因,这不在退货范围内。在工商部门介入后,廖女士表示,经过请示,经理暂时同意将4590元货款退还,并将手表、单据等送往公司检测、存底。 鲤城区工商局开元工商所工作人员分析说,这起纠纷中,是手表本身质量问题,还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问题,将决定责任大小和由谁担当;尽管当事双方已协商解决,但还是要提醒消费者和商家,在购买名贵产品时,务必讲清楚三包范围、使用说明等情况,出现问题之后及时提请第三方介入,以免说不清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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