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2月19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证监会网站 本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上期所挂牌铅期货合约。 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上期所已经完成了铅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上期所挂牌铅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上期所和期货公司认真做好铅期货上市前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确保铅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