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2月22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口角起纠纷 两刀捅死工友”追踪 N本报记者 李秋云 本报讯 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江西人胡某强有期徒刑14年。 胡某强和被害人陈某,是石狮一酒店的厨工,去年9月29日下午2点多,一帮同事在酒店二楼传菜间等着上班培训,无聊之际,坐在陈某左后方的一同事趁陈某不注意,两次从后面拍他肩膀,然后快速把手缩回,并装作没事的样子。第一次,陈某找不出是谁干的,第二次,陈某火了,转头就给坐在右边的胡某强一记耳光。枉挨一个耳光,胡某强怒火中烧,出去买把水果刀后,回来将陈某捅伤致死(本报去年10月27日A14版报道)。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