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价格低,想买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人也多,这就造就安置房的巨大市场。然而,安置房交易潜在的巨大风险又困扰着许多买房者,那就是很多安置房没有两张证:房产证和土地证。
房产交易,两证缺一不可,现实需要又如此之大,为此,泉州市政协委员辛志杰提案建议,应该本着为民办实事的精神,加快市区拆迁安置房办证、上市流通。
【市场扫描】 市区安置房 套数多价格低
泉州市区有多少安置房?目前,中心市区共有十多处安置房片区,包括城东片区、桥南片区、海星小区、宝秀小区、东涂片区、见龙亭、国道324线二期拓改及片区改造安置区、学府路拓改工程安置区、沉洲片区、延陵小区、南少林寺片区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选工程安置房等,涉及的面积达数百万平方米,虽具体套数暂无数据,但仅城东片区、桥南片区、东海片区等几大集中区就已经超过一万套。
“这些还是这几年建的,加上早些年的安置房,估计得超过两万套,但两证齐全的很少。”泉州一家知名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称,两证不齐全尽管无法正规交易,但私下交易一直没断过,按照目前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市场价,中心市区每平方米相差近一倍,郊区每平方米相差1500元~2000元。
【交易风险】
出什么问题
肯定是买房人吃亏
价格低让安置房的交易市场非常大,“实际上,安置房并非不能交易,而是交易的前提条件比较多,至少土地性质、产权确认都是必需的。”福建师友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农说,现在是很多业主拿不到,或者在还没有拿到“两证”之前,就把安置房给卖了,这是违法的,但缺少具体处罚措施,“拿不到、还没拿到的具体原因就不好说了”。
没有“两证”的安置房就进行交易,它给买房者带来的风险又颇多。“出了什么问题,肯定是买房人吃亏。”长期从事房产交易的黄先生说,他经手的安置房、小产权房纠纷就有好几起,“想买安置房,最好有各种心理准备。”
“除了房东毁约不配合办理过户、一房多卖等外,过不了户才是最要命的。”黄先生认为,现在很多安置房连房产证都没有,就算有房产证,土地证也是只有总的一张,没有分到各个业主手里,压根就没法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交易,中介也只能撮合双方成交,但有些中介人员为了佣金,不会将其中的利害关系向购房者说清。
目前的安置房交易,为了防止风险,中介机构提到最多的就是“公证”,但其实只说对其中的一部分,因为有些安置房的交易公证,根本不允许做。泉州市公证处副主任林时发说,安置房交易公证要分3种,第一种是拆迁之前就有产权,可以做买卖公证,但这种大约只占20%;第二种是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只有乡镇或村的证明,但在拆迁之前通过法院、房管等部门确权,可以办理委托公证;剩下的就是其他产权不清或没有产权,乡镇或村的证明也未经权威部门确认,只有一张拆迁协议,根本不允许做公证。
【委员建议】
推出举措
加快产权证办理
对于安置房办证难、交易难等现象,政协委员辛志杰认为应当急群众所急,给予妥善解决,并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推出举措,加快安置房产权证办理的速度。通常安置房产权证办理速度比商品房慢得多,市区有的安置房建成十几年,都没有办成房产证。对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应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安置户和转让人的理解,并推出办证时间进度安排。
二是集中时间和人力,全面加快进行全市安置房产权初始登记,再由被拆迁人持房屋权属书证材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出具的安置证明等有关资料,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分户证、缴交土地出让金,持缴交土地出让金的有关手续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过户。
辛志杰在提案中认为,晋江安置房和商品房很多都还没有办理土地证,考虑到群众方便交易,在晋江市,办理安置房和商品房过户时不强迫要求有土地证,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部门回应】
交易办证不是问题
问题是没有证
针对辛志杰委员的提案,记者昨日走访泉州市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主管部门。
泉州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安置房产权交易早已有章可循,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安置房交易管理规定》,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辖区)由政府组织实施建设的安置房交易可过户产权,但须先补缴土地出让金;至于安置房的情况和交易现状,则不便接受采访。
对于补缴土地出让金这一问题,泉州市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提供泉政办【2010】10号文件,对于划拨土地要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以1990年5月19日为界,之前为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之后则为标定地价的60%,“交易所需要的办证不是问题,也一直都有人陆续过来办,问题是卖安置房的人没有办法提供(分割到每一户业主的)土地证。具体原因分很多种,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