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自雇吊车只需7000元,交通拯救队要价4.5万元;车主自雇搬运工只需500元,拯救队要价4000元;车主30吨货从成都运到广州黄埔运费只要12000元,拯救队转运货物不足10公里就收费8000元,以上收费均超出物价部门规定,吊车费一项是规定的20倍。
N南方日报
本报讯 2月13日,司机阿刚驾驶货车在广州京珠高速花都段遭遇车祸。处理现场的交通拯救队向其发出了总额6万元的天价报单。队长周记良接受采访时证实收费6万元,并称物价局规定太低。目前,受害人阿刚已向广州市物价局反映拯救队乱收费情况,物价局已受理此事。
司机拒签天价清单
在13日的车祸中,阿刚负了伤,在被送去医院救治前,他收到了“交通拯救队”开出的费用清单,开价之高让人瞠目结舌:“新城汽车运输公司”出动的两台吊车,每台收费22500元,“吊车费”共45000元;出动的4辆货车,每辆收费2000元,“转运费”共8000元;转运4车货物,每车搬运费1000元,共4000元。
据了解,阿刚的车装的是30吨三聚氰胺,这批货从四川拉到广州,运费只有1.2万元;拯救队只负责把货从车祸现场转运到不足10公里的驻地,转运费就要8000元。
在明显不合理的收费面前,阿刚拒绝在拯救队的费用清单上签字,却被交通拯救队负责人告知,尽快抢救交通是交警的命令,即使没有阿刚的签字,他们也要强行清理现场。
停车场拒绝放车
上周五,伤情好转的阿刚在货车车主的陪同下,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办理了货车放车凭证。一行人持证去白云区钟落潭的停车场提车,却遭到工作人员拒绝。他们表示,虽然阿刚有交警部门出具的放车凭证,但他还没有缴纳“交通拯救费”,“停车场要为交通拯救队把关”,因此不能放车。
交通拯救队负责人随后出现在停车场,阿刚与货车车主提车心切,跟随该负责人到拯救队驻地,见到了一叠费用清单,金额与13日的清单无太大出入,全部费用合计60719元。
阿刚与货车车主看完清单后,认为“收费过高”,双方最终没能协商成功。
天价收费
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记者随后联系到拯救队队长周记良,电话里,周证实了“拯救队向阿刚索要6万元”。
记者表示“费用太高,是否符合物价局规定”时,周回答说,阿刚驾驶的货车起吊难度大,物价局的规定太低,交通拯救队因此上调了费用。车主若认为费用太高,拯救队可以适当让步,“缴纳55000元即可”,若还不满,双方还可继续协商。
6万元的天价收费是否合理合法?前日,记者联系广州市一家吊车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出动一台30吨的吊车,费用约2500元,出动一台50吨的吊车,费用约3500元,阿刚若自雇吊车,吊车费大约7000元左右。车主自雇搬运工只需500元左右。
很显然,“4.5万元的吊车费、4000元的搬运费”并不合理。
据了解,广州市物价局曾有明文规定:“15吨以上货车10公里以下的拖车费是650元,吊车费为1440元,考虑到起吊15吨以上货车难度大,吊车费可适当上调,但幅度不能超出50%。”
而新城汽车运输公司的吊车费4.5万元,是物价部门规定的20多倍,已属严重违规。前日,阿刚已向广州市物价局反映了新城汽车运输公司乱收费情况,物价局表示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