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1年2月25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18版:闽南在线/便民

  1. 版面导航
2011年2月25日
若是微量流量费
还会挺身而出吗

N秋燕 整理

★去年12月,厦门的洪先生去了趟澳门,压根没上网,却欠下3.5万多元的数据流量费。对此,运营商表示,出境存在产生流量异常的可能,而这个流量是按消费者在境外所在地的标准收费的。目前,通信运营商对于未履行完全告知义务向洪先生表示歉意,并根据其要求给予了合理的处理,表示将完善预警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详见本报昨日A16版报道《去趟澳门 天价流量费3.5万》)。

中言:天价出境流量费犹如脱缰的野马让人瞠目结舌,对此,通信运营商应与国外的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此事,最好采取封顶的措施,否则,在境外使用手机难免会跨入“陷阱”。

我的右手:“天价上网流量费”因为“天价”才引人瞩目,但是如果是“微量流量费”呢?有多少消费者会多费口舌,挺身而出?通信运营商通过“霸王条款”让客户“被消费”的案例其实很普遍。缺乏行业自律和监管是导致此类纠纷不断的原因。

雁渡寒潭:眼下出境游渐热,通信运营商理应与时俱进,即使在掌握国际漫游收费的主动权方面力不从心,也应将个中细节如实告知。须知,“天价流量费”带来的不只是信誉损毁,还有品牌信任危机和客户忠诚度下降。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