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漳州市现有无居民海岛132个,且多数集中在水深20米以内的近岸浅海区域。这些海岛资源丰富,风景优美,但大多数没有被开发利用。针对这一情况,今年漳州“两会”,致公党漳州市委会提交《关于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建议》,建议市政府应鼓励民营资本对海岛进行保护性开发,合理规划产业或者发展旅游业。
【现状】
海岛资源丰富
开发利用程度不高
致公党漳州市委会在提案中提到,经过调查后获悉,漳州市现有无居民海岛132个,其中龙海13个,漳浦64个,云霄4个,东山45个,诏安6个。这些海岛多数集中在水深20米以内的近岸浅海区域,部分是国防前沿阵地,在空防和海防预警体系中起着重要战略作用。
按照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把无居民海岛分为特殊功能类海岛、一般保护类海岛、开发利用类海岛三大类。漳州特殊功能类海岛有19个、一般保护类海岛28个、开发利用类海岛85个。这些海岛蕴含丰富的资源,多数海岛具有深水岸线,可供港口航运物流中转;一些岛陆、岛滩、岛礁及环岛水域生态环境独特,岛礁周围的潮间带和潮下带,海洋生物繁多、栖息密度大,是海岛最富活力的生物区;许多岛礁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景观,有些拥有人文景观,有的海岛可观鸟、观潮,有的海岛沙滩平坦、海水水质好;潮汐能、风能也都是海岛宝贵的资源。
目前,漳州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程度不高,尤其是远离大陆的海岛,基本上保持着原始状态。一些靠近大陆和港湾的无居民海岛或毗邻有居民海岛的小岛,在一定程度得到开发、利用,但是由于没有环境保护措施,造成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有些无居民海岛被私搭滥建,成为渔民“候鸟式”的栖息地。由于历史、管理机构变更等原因,漳州无居民海岛存在权属不清、规划滞后、开发利用缺乏统一协调等问题。
【建议】
实施保护性开发
避免短期行为
致公党漳州市委会建议,在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的进程中,有必要对无居民海岛的现状和开发进行评价,明确功能规划,实施保护性开发。
为此,委员们提出几点建议,首先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漳州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明确无居民海岛的管理权限与审批办法,指导无居民海岛的管理、保护和开发。注重提高海岛开发的科技含量,避免短期行为和索取行为。
其次,应鼓励民营资本开发无居民海岛,在国家《海岛保护法》的规定内,允许以租赁承包、土地出让等方式,取得海岛一定时期的开发经营权,推动“一岛一品”建设。在岛屿环境培育补偿的基础上,因岛制宜,建设海岛防护林、风景林、建立农业优良品种育种和提纯复壮基地;鼓励开发滩涂养殖、围涂造地和海水养殖,优先支持港口海运、石油化工和临港储运物流发展;酌情考虑岛屿水产品初加工基地和临港工业项目布局;面积较大的岛屿可建设对台贸易合作区。
开发建设无居民海岛旅游资源时,可以海洋立体观光、海洋知识教育、海岛生存与狩猎、海岛自助娱乐、海底潜泳等为开发方向,建设海滨度假功能区、旅游商贸区、专题会议区,加快漳州旅游经济向海延伸。
最后,要加强对可开发利用岛屿的水、电、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N本版文图 本报漳州两会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