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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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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日
父亲留下古厝,兄弟协商翻盖,弟弟建房时遭哥哥反对,表示——
土地我有份 我要做公证

N厝边记者 杨梅香

父亲逝世后,留下一座古厝,四兄弟抽签,由老大和老三抽中归属权。两人商量将古厝翻建成四层楼房,每人两层。可是,老大建了两层后,不让老三往上盖了,只同意土地有老三的一半。“口说无凭,能不能做份公证,证明一下呢?”老三想着,土地的归属问题,必须得到法律确认。

事件: 翻建父辈古厝 兄弟俩闹纠纷

阿成(化名)是永春人,在四兄弟里排行老三。父亲过世时,留下了一座古厝。当时,针对遗产分配,四兄弟抽签,抽中的两人分得古厝,另外两人分得其他遗产。他和老大抽中了古厝。

去年,老大的房子被洪水冲了,找阿成商量,将父亲留下的古厝拆掉,盖成一栋四层的房子,每人两层。商量好后,老大开始翻建古厝,建好两层,等着装修。这段时间,阿成已筹好一笔钱,准备建第三层和第四层。而当他准备动工时,老大却不乐意了,表示不希望阿成继续往上盖。“当时都说好了的,现在却不同意了。房子我没份,但至少土地有一半是我的。”协商后,老大同意土地有阿成的一半。但阿成认为,口说无凭,必须做一份公证。

公证处:

四兄弟都有份

得做继承分配协议

在泉州,兄弟间的古厝该如何分配是常有的事,当遇到阿成这样的情形时,能否做公证呢?

泉州通淮公证处的焦公证员说,由于地契上写着他们父亲的名字,新盖的楼房也是以父亲的名义盖的,这套房子和土地都属于父亲。父亲过世后,虽然兄弟4人抽签过,但遗产依然属于四兄弟。如果要做公证,必须四兄弟都到场,老二、老四放弃继承,老大和老三再签订分配协议,并对协议进行公证。但如果兄弟间已存在矛盾,不肯做公证,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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