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永敏 实习生 周锡银
本报讯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要签“责任状”!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11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我省下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将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力、违规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确保2个项目 获“鲁班奖”
根据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2011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全省建筑施工死亡总人数控制在42人以内。
同时,今年的责任控制目标还明确: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分区域分步骤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确保100%达标;积极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全省确保2个项目,争取3个项目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至少各一个工程申报鲁班奖,其余设(区、市)积极创建鲁班奖。
违规达80分的单位
将被核查企业资质
同时,《要点》明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目标责任制跟踪考核,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力、违规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对累计达80分以上的责任人单位,作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重点对象。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带班,及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