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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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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日
各县市区昨日起
各县市区昨日起可购带牌摩托车
□“摩托车带牌销售 凭身份证可购”追踪

本报讯 昨日起,泉州市各县(市、区)(除鲤城、丰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均已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便民措施。据了解,泉州市交警支队车管科于2月25日在南安市水头镇试点“摩托车带牌销售”(详见本报2月26日A6版报道),当天即售出8部摩托车。

交警提醒,“带牌销售”非免检摩托车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可以预约交警上门查验。“带牌销售”报牌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按照当地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N本报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吴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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