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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2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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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8日
浙江有个“孝子村”
想建新别墅 先接父母住

N钱江晚报

本报讯 在浙江兰溪市女埠街道焦石村有一条村规——农户如果想改造农房,子女需和老人一块住新房,否则不予签约。这条村规已经实行两年了,村支书邵炳良说,因为这个规定,已经有十几个老人和子女住在了一起。

村规源于

“孝子”牌坊

2009年6月,焦石村启动农房改造工程。根据“一户一宅、统一标准”的原则,村干部发现村里的土地不够所有农户同时建新房,建设只能分批进行。邵炳良和村干部商量,除了先照顾家庭条件不好的村民,还得列出一个条件,大家想到了村里落款为“为耆民邵有泰立”的“孝子”古牌坊。

“邵有泰当时是我们村有名的孝子,他的爸妈也很孝顺,他立这个牌坊是纪念他父母孝行的。”邵炳良说,现在的农村,“子女住新房、父母住破屋”的现象普遍存在,他们就想趁着农房改造的机会,恢复村里“孝”的传统。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农房改造后,子女需与父母同住新房”的村规出炉了。

尊老传统因此回归

据了解,目前该村已经有两批23户农民住进了联排别墅,今年还有17户能住进新房。邵炳良说,这些家庭都执行了“村规”,“接下来搬新房的村民我们也要调查,要是不按村规办,就不能建新房。”

村主任邵建东说,前两批建新房的时候,还要找不愿意和父母住的村民做工作,现在都不用我们说,大多数人和父母的关系都处得好了。在邵建东看来,村规为解决村里老年人的生活问题,起到了大作用,“村里一些老人,从子女一成家就分开住了,现在都和子女一起住新房,也没见谁家婆媳吵架,关系挺好。现在,村里尊老爱老的传统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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