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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8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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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1日

南京出新规 保护古树

本报讯 18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为加强古树名木和行道大树保护,南京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及行道大树保护的意见》。《意见》规定,所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都要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原则上工程让树,不得砍树。对于在城市重点敏感路段确需移植树木或移植树木数量较大的,作出行政审批前必须先进行公示。经批准移植树木的,必须按“移一补二”的原则,在指定地块补栽绿化,确保主城区绿量。(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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