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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9版: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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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8日

怕涨价,多地市民争购“活人墓”

N山东商报 新安晚报 综合

核心提示

清明节将至,又是祭祖之时,据全国多家媒体报道,在济南、合肥等地,“炒墓族”又悄然现身,炒墓者还打出了“炒楼不如炒墓”的口号,墓穴价格超过商品房价格已不罕见。

现象 炒墓一族悄然兴起

据山东商报报道,近日,济南多家陵园的工作人员均向记者透露,近期经常接到电话,询问能否提前购买墓穴,也就是买通常所说的“活人墓”。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客户有的是担心好的墓穴位置被抢走,所以想提前预订;有的是因近年墓穴一直涨价,担心以后买不起;有的是受文化的影响,认为越早买越能长寿;更有甚者,是把墓穴当作投资品。近年济南市墓穴价格一直呈上涨趋势,

济南一家陵园营销部负责人方志坤说,从全国来看,购买“活人墓”的情况确实在增加。

据合肥晚报和新安晚报等媒体报道,近期一些合肥市民接到特殊的促销电话,说其特殊,因为他们促销的产品是墓穴,促销者说这是很好的投资渠道。一些市民怦然心动,合肥某医院严医生说,他曾专门了解过墓穴价格的“行情”,普通墓穴的价格在4万元左右,档次高的墓穴价格高达10多万元,“而5年前普通墓穴的价格只有1万多元。看来买一个墓穴投资是个不错的选择。”合肥市大蜀山文化陵园、小蜀山陵园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经常有市民打电话询问如何购买墓穴,“其中有不少人说是为了投资,让我们哭笑不得。”

另据北京、海南、新疆等地媒体的报道,近年来,这些地方也都出现了炒墓一族。一些地方,墓穴已经高过房价。因为国家近期严厉打击炒楼,一些炒墓者还打出了“炒楼不如炒墓”的口号。

分析 炒墓是违规违法行为

“按照民政局的要求,购买墓地必须凭借尸体火化证明,这些证件不全,陵园不会将墓穴出售。另外,为了保证这一制度执行,民政部门还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对陵园的销售档案进行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则会要求其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其第二年的销售资格。”山东福寿园发展有限公司的销售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管理规范,是不会出现“活人墓”的。“‘活人墓’主要存在于一些不规范或违法陵园当中。”据济南业内人士介绍,当地“活人墓”主要存在于那些“打包购买的家族墓”中。“有不少客户希望将来家人百年之后还能在一起,这种要求也无可厚非,所以我们也没有理由拒绝卖给他们墓穴。”

《合肥市殡葬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墓穴不得转让,禁止非法买卖墓穴。买墓穴必须提供亲友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复印件;如果是迁坟的,必须提供迁坟证明。日前,合肥市向市民发出警告:非法炒卖墓穴,“一旦权益受损,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争议 可不可买“活人墓”

目前,各地法规大多明确,墓穴须凭死亡证明购买,但炒墓行为还是有所抬头。应不应禁止购买“活人墓”,各方说法不一,济南一业内人士说,“活人墓”对陵园来说是好事,“如同产品生产出来后马上被销售掉,资金迅速回流进入到下一轮生产中,这对企业成长是有好处的。”但他同时也表示,从更广层面看,任“活人墓”发展下去从而导致恶性循环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山东经济学院社会学博士牟利成在评价“活人墓”时说,从经济角度看,不论是抢购好风水的墓穴,还是避免将来价格上涨而率先购买墓地,这些行为都可以算得上是市场行为,人们是想用最小的投入争取更大的回报。“单从这一角度讲,无可厚非。但问题是,‘活人墓’造成的浪费能否为现有的土地资源所承受,是决定这一经济行为是否应该继续下去的关键,否则就应该停止。”

山东徳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东认为,活人墓的出现主要是在陵园经营者的层面出现了漏洞——如果经营者拒绝出售活人墓,活人墓就不会存在。所以出现问题,经营层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李建东律师表示,应该从法律和管理层面入手,抓住关键环节,遏制“活人墓”蔓延。

有此一判 陵园“炒墓”被判罪

海南定安福园管理有限公司2001年至2006年间,违反规定采取预售,不要求出具“死亡证”、“火化证”和不限定购买数量、不选位等方式共销售墓穴5277个,涉及金额6681万多元,福园公司还允许客户将已购买的公墓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其他客户。

2009年底,历经一审、二审、重审,福园公司的“炒墓”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被罚款2546万元,公司法人代表邢永民被判有期徒刑5年。

要保障房也要保障墓

“清明时节雨纷纷,买墓之人欲断魂”,有人篡改诗词,表达对墓价不断高企的不满和无奈。

炒墓其实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早些年,炒墓甚至将墓穴拿来传销的现象一度比较突出。作为殡葬暴利的一个缩影,炒墓也遭遇舆论强烈的口诛笔伐。当时,对可否买卖活人墓,除了民政部的部门规章,法律和法规并无明确禁止性规定。为此,国务院2005年曾将《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列入当年立法计划,时至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修订条例,向公众征求意见,修订条例中明确禁止炒墓,尤其是炒活人墓,并规定了罚则。但该修订条例(征求意见稿)搁置至今,没有下文。不过,经过那次全民讨论形成的相对共识,其后,各省市的地方殡葬管理条例大多明确禁止炒墓。其后,炒墓热一度退潮,不过,这或与炒房热升温更有关联。

如今,炒房途径日渐被堵,炒墓热潮又有所抬头。人固有一死,死,也是民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必须尽早筹划,拿出控制房价一样的决心,从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诸方面入手,调控好墓价问题,解决好殡葬暴利问题,让人人活着有房住,死了也都至少要有个“保障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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