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受贿一案。此案将择期宣判。
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9年,李堂堂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宝鸡市副市长、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书记、咸阳市市长、陕西省政府秘书长、陕西省副省长期间,为陕西宝鸡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或个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地审批、承揽工程、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相关人员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68万余元。(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