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经历艳照事件后,陈冠希近年谨言慎行,娱乐圈、生意圈逐显好势头。不过,3月28日的最新一期《东方新地》扯出开JU ICE潮店的陈老板遭前员工控诉的风波,被炒员工毛玉芹亮出控诉信、工资明细单等文件,细数在陈冠希上海开业的潮店JU ICE工作中的各种遭遇。
昨日,记者致电陈冠希的助手Peter了解事件进展,对方解释道,因事件发生在内地的公司,Edison对整件事并不是很清楚,“目前正在请内地公司的店铺负责人与律师商谈中,仍在了解情况,看如何尽快搞清楚,寻找合乎内地法律的方法去解决。”
罪状1:
加班没加班费?
据毛玉芹提供的工资单显示,她在JU ICE潮店的工资底薪为每月1800元,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超时需发加班费,为基本时薪的1.5倍。在店内担任销售员一职的毛玉芹指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但并不是每天都有加班费,在7个月的工资单中只出现过两次每次100元的加班费用。毛玉芹还表示,她在今年春节除夕夜有加班,但公司并无按照国家法定除夕夜加班需按照3倍工资发放。
罪状2:
提成爱给不给?
毛玉芹还表示,公司的制度十分不明确,佣金提成也需要视乎老板心情。“工作以来,从来不知道我每个月的工资明细,有关说好的提成(佣金),会计部高层解释,老板高兴给就给,高兴给多少就多少,不满意的话可以提出控告,反正公司养有大批律师。”
罪状3:
走水货避税?
毛玉芹于2010年8月5日与JU ICE正式订立一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将近一年的工作,毛玉芹就向周刊爆出公司曾在一些货物的售卖上,只限收取现金不入账,因而被怀疑是利用水货方式避税。
罪状4:
销售有“阴招”?
另外,毛玉芹还透露,曾被要求为某些未标明产地的衣物缝制不同原产地的标签,至于要缝什么产地的,就随员工高兴。
潮店推出的限量销售方式也存有问题,常常出现顾客买不到货品的情况,与此同时,公司又把货留给水货店,让水货店把价格炒高,从而炒起潮店品牌。
陈冠希又受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