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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20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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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2日

5万多元的沙发 使用几天就开裂

N本报记者 林淑芳

通讯员 张惠虹 魏腾宏

本报讯 花5.5万元购买一套高档沙发,商家承诺至少可使用20多年,然而买回家没几天,沙发就开始开裂。家住泉州市区的黄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郁闷事。近日,黄女士求助泉州鲤城工商局12315投诉处理中心,要求商家退货。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最终接受消费者退货。

今年1月份,黄女士前往泉州市区少林路的一家工艺家具店选购家具,看中了一套印尼黑檀沙发,价格为5.5万元。购买时,商家向黄女士承诺,这套黑檀沙发的质量很好,至少可以使用20多年,如果有质量问题,可以把钱退给黄女士。然而,黄女士将沙发买回家没几天却发现,沙发有个地方开始开裂。她赶紧打电话给商家,商家叫来工作人员进行修补;过了一个多月,沙发又出现开裂现象,而商家又派人来修补。黄女士表示不满,希望商家可以过来协商处理。然而,商家却称货可以退,但消费者要支付运费和沙发折旧费,这与当初的承诺不符。黄女士一气之下,拨打12315反映。几经调解,当时双方达成协议,扣除坐垫费及来回的搬运费近2000元,商家退回消费者5.3万元。

为了保障黄女士顺利拿到钱款,在4月8日的一次调解中,鲤城区工商局还联合鲤城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消费诉讼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如商家反悔,不支付黄女士钱款,法院可强制执行,而此次也是鲤城区工商局首例消费诉讼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进行衔接。

□延伸阅读

今年年初,泉州市工商局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消费诉讼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工商部门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案件,可引导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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