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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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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交IC卡有新规 普通卡纪念卡余额 不足10元无法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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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建辉 实习生 陈维曦 本报讯 今后,泉州公交记名卡补办每次要收取工本费10元,而不记名的普通卡和纪念卡余额不足10元时将无法刷卡。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通运输集团获悉,新的《交通IC卡办卡及使用规则》即将出台。据该集团经营业务部林主任介绍,由于不记名卡的补卡不收工本费,他们发现部分市民随意扔卡,甚至恶意补办新卡。市民补卡无需工本费,但公交公司每办一张新卡需要大概10元的成本,为防止人为浪费卡片资源,将对普通卡和纪念卡的最低充值重新规定,首次最低充值为30元,而且卡内必须保留有10元余额,余额不足这一限值时将无法刷卡。 新的规则还规定记名卡遗失、损坏,需要补卡的,每次将收取工本费10元,余额经对账7天后才能划转到新卡中,其中,月票卡补卡后第二天才能使用。但除纪念卡外,首次办卡仍不收取工本费。 另外,出借、冒用记名卡乘坐公交车的,将视为违约侵占,公交公司将当场没收,持卡人15天内要求返还卡片的,第一次收取违约金20元,第二次收取违约金30元,受理3天后恢复卡片功能。如超过15天持卡人仍未要求返还的,将视为自行放弃卡内余额。而对于第三次“出借、冒用”记名卡和未要求返还卡片的,均列入黑名单不予再办理记名卡,但仍可办理不记名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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