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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3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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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4日
泉州市体育局加入泉州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
小区泳池无证经营 有望加强监管

N本报记者

林淑芳 徐锡思

本报讯 泉州多个游泳池未办相关许可审批,引起有关部门注意。昨日上午,泉州市召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将泉州市体育局等3个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加强对泳池的监管。

去年,一7岁男童在石狮某小区游泳池溺亡,引起市民关注(详见本报2010年7月21日报道)。但这并非孤例,去年,泉州共发生3起小区泳池伤亡事件,这3家泳池均未办理相关许可审批。而去年9月,泉州市卫生部门曾检查泉州游乐园游泳池、西湖公园游泳池、东湖公园游泳池、市体育中心游泳馆等7家游泳场所,发现均未办理相关许可审批(详见本报去年9月8日报道)。

实际上,按照规定,小区、企业等开办的泳池均要办理相关许可审批。为此,今年起,泉州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增加了泉州市体育局等3个单位,强化组织领导责任。

泉州市体育局副局长谢文华说,游泳池的救生员都需持证上岗,体育部门以往都是配合其他部门对救生员的办证情况进行检查。

谢文华同时透露,今年6月前,他们还将开展一次针对救生员的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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