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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1版:特别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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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4日

男子进派出所第二天死亡
事发山东泗水;家属称死者身上有伤痕,对方欲60万换免责协议

家属称死者身上有明显伤痕

事发地泗水县星村镇大辛庄村

N齐鲁

4月9日,山东济宁市泗水县星村镇大辛庄村男子郭长胜被派出所带走,第二天家人就接到了他的死讯。不到30个小时,郭长胜就躺在了殡仪馆里,这让弟弟郭长福无法接受。家属称死者两个脚踝、背部、小腹都有伤痕。警方回应称死者曾突发身体不适不治身亡,具体死因还有待调查。家属称事后当地曾提出60万元的赔偿,但家属必须签署一份免责协议。

4月10日,网友“郭长俭”在齐鲁网社区发帖,要为郭长胜讨个说法。

头一天下午还是好好的

家属称,死者两个脚踝、背部、小腹都有伤痕,青一块紫一块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死者的弟弟郭长福。

郭长福告诉记者,“(郭长胜)头一天下午4点半走的时候好好的。(被)他们(派出所)抓去的,想法找人他不放。到了第二天晚上七点多钟,俺一个亲戚给我打电话,说毁了(死了),咱大哥毁了。啥时候死的也不知道。”

郭长福告诉记者,“俺哥是养猪的。他们怀疑他买的是黑饲料,所以派出所来逮他了。”

郭长福说,哥哥郭长胜今年59岁,罪不至死,进入派出所不到30个小时后便被宣告死亡,这个事实,让他们一家人都无法接受。

见过郭长胜尸体的家属告诉记者,“死者两个脚踝、背部、小腹都有伤痕,青一块紫一块。”

警方称死者曾“突感不适”

死者弟弟称,哥哥死前三个小时,他还见过,那时还没事

让郭长福感到蹊跷的是,在哥哥进入派出所后的第二天下午,他还见到了死者本人。但在三个小时之后,郭长胜便被宣告了死亡。他想弄明白这三个小时,派出所都发生了些什么。

郭长福告诉记者,“在派出所,我和支部书记回去的时候,在3点半左右,那时候还没死呢,”“俺哥出来解手时,一个没穿警服的小年轻人,拉着他肩膀出来在南墙根解了个手。”

为了弄清真相,郭长福守着记者拨通了济宁市泗水县公安局包庆华政委的电话。

在通话中,泗水县公安局政委包庆华称,死者郭长胜在派出所曾“突感不适”,但具体死因还有待调查。

“这个我也不清楚,因为现在还没调查出具体的。他们检察院不调查情况,谁也不了解。我去派出所以后问了问,了解了一下具体情况。”包庆华称,“9日的下午可能是5点钟,把你哥传过去的。到了10日的下午2点半左右,可能你哥哥身体突然不适,他们就把他拉到星村卫生院,一看那边条件也不行,建议你们抓紧往县里送吧。到了急救中心抢救没抢救过来。”

当地曾提出60万赔偿

家属称,协议上有一条是要承认“与派出所无关”

泗水县公安局政委包庆华说,现在检察部门对此事已经介入调查,他们现在也在全力配合,“现在丁局长他们在星村派出所给涉案的记材料,现在他们检察院正在调查。最终还得以检察院调查材料为准,到时候他得给你一个合理的、公正的最终处理意见。”

13日上午,记者又联系了郭长胜的家属。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事后当地曾提出60万元的赔偿,但家属必须签署一份协议,“我昨天看了协议,协议上有一条是要承认‘与派出所无关’。”

“谁都能看出来,这事情怎么能与派出所无关呢?”死者郭长胜的家人告诉记者,他们无法接受这个协议。事情的相关进展,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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