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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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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偷偷剪掉商品上的磁码条,男子就想将未买单的商品拿出商场。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江西人陶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1月27日晚,晋江SM广场沃尔玛商场内,陶某挑完商品后,躲到无人处,偷偷将商品上的磁码条等硬物剪掉,没买单就拿着商品离开超市。随后,他被商场保安带到办公室。他自称是第一次行为,表示愿意买单。可随后,他就以出门接朋友为由溜走。 次日中午,他再次来到沃尔玛,并沿着前一天行走的路线,往购物车中拿同样的东西。随后,他被商场员工拿下,扭送派出所。 陶某交代说,他听同事说过,只要将商品的磁码条剪掉,就可以不必买单,而安全离开商场,便想利用这个办法逃避买单。在第一次失手后,他隔天又到商场,决定将前一天没得手的东西偷走。经评估,他两次行窃的赃物合计3000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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