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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9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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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1日
泉州首家法院调解室
在石狮法院成立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

本报讯 昨日上午,泉州首家法院调解室在石狮法院成立。这个名为“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室,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资源,将免费对公众开放。

该调解室挂靠在石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由石狮市司法局选派精通法律和人民调解业务的人民调解员进驻。调解室负责对诉讼前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并接受委托调解、协助调解、法律咨询与宣传等业务。

石狮法院院长欧阳颜芳说,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依当事人申请,由法院负责审查,出具调解书或确认决定书,赋予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再由法院立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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