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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9版:福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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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3日

厦门启动环保“再创模”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厦门是全国首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也是厦门市的一张重要名片。昨日,厦门市环保局透露,厦门本月正式启动环保“再创模”工作,接受国家环保部复核。

厦门市环保局局长谢海生介绍,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共计26项,涵盖了社会、经济、环境、城建、卫生、园林等方面的内容。厦门市已经制订工作方案,并做了任务分解,将侧重水环境整治、饮用水达标、重点企业的污染排放物的稳定达标等方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厦门市须在6月30日前向省环保厅申请复核预评估,通过后,于12月31日前向环保部提交复核申请,环保部将在两个月内组织技术复核。逾期未提交申请或未通过复核的,环保部将取消该城市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据了解,1997年厦门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誉称号,是全国首批获得此项荣誉的6个城市之一。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每5年复核一次,未通过复核的城市,环保部两年之内不再开展技术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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