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1年4月23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17版:国内新闻
  1. 药家鑫 一审死刑

  1. 版面导航
2011年4月23日

药家鑫 一审死刑

N综合 北晚 中新 法晚

核心提示: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据参加旁听的市民说,赔偿中丧葬费等不予考虑。受害人家属表示对案件审判结果并不满意。当天,西安音乐学院在其官方网站刊登文章《我院师生坚决拥护法院对药家鑫案的公正判决》。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刚表示,自己会为药家鑫辩护是在履行律师的职责,不管被告人犯什么样的罪,他的辩护权应当得到保障。

药家鑫之前的受审图

【判决现场】

自首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称不属于激情杀人

药家鑫的辩护人之前提出,药家鑫撞人后杀人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

宣判结束后,西安中院刑一庭的办案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说,激情杀人一般是指由于被害人的不当言行引起被告人的激愤而实施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本案被告人药家鑫是在开车撞到被害人张妙后,因担心张妙记住其车牌号,为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杀人灭口行为。被害人张妙在本案中完全是无辜的,从被撞倒直至被杀害,没有任何不当言行。药家鑫的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激情杀人。

该法官还表示,自首是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不是应当(或必须)从轻处罚的情节,是否从轻处罚,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综合考虑。

【专家观点】

民事赔偿数额有些低

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瑞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明雄认为在刑事方面,一审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了公正判决,但在附带民事赔偿方面判决的赔偿数额则过低。他说:“事实证明一审法院并没有受到旁听问卷的影响,也不存在被权力操纵的问题,司法还是独立的、公正的。”他认为,这个案件还没有结束,估计还有二审,最后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律师事务所所长岳成表示,药家鑫案的判决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判将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岳成律师表示:刑罚的目的有两点,一是特殊预防,即对被告本人、犯罪行为人的惩罚和警示,预防他们日后再犯罪;二是一般预防,即通过对犯罪行为人的惩罚,以警告社会不安定分子,告诉他们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否则就会受到这样的惩罚。

毕明雄律师认为,司法独立和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需要通过这样的案件重建公信和权威。司法独立首先要独立于掌权者,同时也不能受舆情左右,法院只对法律负责,只忠于法律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微博热议】

微博倡议为张妙家捐钱

微博也热议本案。22日上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发微博称:从今日起到4月30日00:00,凡转发一条本微博,我将为张妙家捐助一元人民币。这条微博发出后,迅速被网友不断转发,截至发稿时,转发次数已经超过18万。这样的转发速度显然超出了傅蔚冈的预期,无奈的他随后表示“为个人生活计,上限54万”。傅蔚冈的“尴尬”被众多网友理解,同时亦有很多网友表示愿意为傅蔚冈分担部分数额的捐款。

法院外围市民支持死者家属,被害人张妙的丈夫紧紧抓住一市民的手

受害人丈夫:

对判决不是很满意经济赔偿给得太少

王辉(被害人丈夫)在接受采访时说,对审判结果并不是很满意。他说,在审判现场,药家鑫的父母一直没有出现。而药家鑫自始至终一直表现冷淡,“就是听到宣判结果,他也面无表情”。说到这里,王辉更是情绪激动地说,“我真恨不得上去揍他。”

针对部分人对药家鑫的同情,王辉态度坚决地说,“我坚决要求判他死刑,而且要立即执行。”王辉说,自己这样坚决并不完全是想一命偿一命,“他(药家鑫)歧视农民,我这样做是为了给广大农民、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妈妈是不是让别人杀了”

药家鑫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很多人都松了一口气。但更多人担心的是张妙2岁半的儿子以后该如何生活。这也正是王辉所担心的。提到儿子,王辉的声音有些哽咽,他说孩子一直吵着要找妈妈。更让王辉难过的是,仅仅2岁半的儿子某天忽然问他:“妈妈是不是让别人杀了?”

王辉说,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孩子,也怕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产生影响,“孩子太小,他妈妈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

给儿子盖一个农村的房子

王辉还表示赔偿“给得太少”。王辉表示,这些赔偿金远远不够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当问到是否会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度时,王辉说“以后会考虑(上诉)”。王辉表示,所得赔偿金和捐款都会拿来供儿子读书,给儿子盖房子,“要给儿子盖个农村的房子”。

最后,王辉坚定地告诉记者,无论药家鑫是否上诉,自己都坚持要判他死刑,“等他枪决那天,希望媒体都来报道,还我们公道”。

【案件回放】

8刀杀死受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8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争议颇多】

法院征求旁听者量刑意见

药家鑫案在西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时,现场500名旁听人员,每人都收到一份“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问卷上有两个问题: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

受害者代理律师张显向西安中院提出,坚决反对在此案中“问卷调查作为量刑参考”。

“弹钢琴强迫杀人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曾提到,药家鑫连捅被害人的行为,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这一表述在随后的传播过程中被演绎为“弹钢琴强迫性杀人论”,舆论质疑有人在美化药家鑫,试图唤醒人们的同情心,以取得“刀下留人”的效果。

“我要是他,我也捅”

这宗由交通肇事转化的杀人案,引发了群情激愤并延续至今。自此案开庭以来,网上一片“喊杀”之声。而引起网民愤怒的,还有药家鑫的师妹李颖。她公开表示,“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