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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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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7日
12条敲诈短信
一审获刑3年半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

本报讯 自称只是想吓唬人,发泄一下心中不满,一男连发12条短信,敲诈10万元。昨天,江西男子陈某因此被石狮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刑3年半。

39岁的陈某,无业,本跟前妻住在其所务工的工厂宿舍,离婚后,前妻的老板王某,便不让他继续住在厂里,陈某因此对王某怀恨在心。

去年11月12日,陈某特地买了一个手机卡,用手机向王某发送短信,自称“湖南斧头帮”,以危害王某家人的人身安全相威胁,向王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起先,王某没有理会,可过了5天,这样的短信就多达12条,只好报警。

同月18日,陈某被石狮警方抓获并刑拘。“我没想要钱啊。这样也犯罪吗?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人!”陈某从被抓到庭审,都是这么辩解的。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短信内容,陈某多次发短信以危害他人家人人身安全相威胁、强行索要10万元,明确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本意,只是因王某报案而未能得逞,因此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属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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