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金兰
4月20日,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通过了事关晋江发展的10项新政,包括《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制造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新一轮产业政策梳理方案。这些新政,是在过去14项旧政基础上,重新打散梳理的。晋江市希望通过一揽子新政,以“组合拳”形式将目前经济发展的“短板”补长,转化为新的竞争优势。“这些政策都切中了晋江发展中的要害,特别是对产业的深化提升具有重要意义。”4月25日,记者采访了晋江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林永红等相关负责人,对一些事关产业发展大计的新政进行解读。
支持中小企业 翻扩建厂房
目前晋江的中小企业有几难:扩张难,融资难,招工难。新政重点围绕扩宽中小企业成长空间、优化融资保障环境、改善企业用工条件,以及依托品牌加工链促进企业产销衔接等方面进行引导和扶持。
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新增了“支持中小企业翻、扩、加建厂房条款”条款。“当然,这些应是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经由部门审批,我们将允许中小企业适当增加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利用现有土地新建、翻建、加建生产厂房,且不再加收土地出让金,并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条件下申办房产证。”林永红剖析说,这一做法具有一举多得的奇效。首先是,中小企业有了扩张空间,这也是为晋江打造经济后劲。其次,允许其办理房产手续,也间接解决了其融资抵押难题。“这点比奖励企业多少钱,都更有意义。”
为了鼓励大企业打造真正意义的品牌工业城,新政增加“规模品牌企业建设品牌工业城、吸纳贴牌加工企业入驻生产补助条款”。即:项目用地先按基准地价评估价收取地价款,在其建成投用后,如果将总建筑面积40%以上的厂房用于吸纳贴牌加工企业入驻生产,则在其建成投用后5年内,每年参照“品牌工业城”项目所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贴牌企业所缴税收)地方留成额度50%的比例予以资金补助,直至实际用地价格达到15万元/亩为止。“很多在外贸受阻的中小企业,如果引导其进驻,不仅能解决其生存困境,大企业的供需半径也缩短了。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林永红说。
同时,为了让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不再“看大不看小”,这次新政也规定,增加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余额位居全市前3位金融机构奖励条款,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这些奖励明文规定,将作为绩效奖励直接给银行经办人员,让他们对小企业另眼相待。
奖励
精益管理标杆企业
鼓励通过科学管理省钱进而赚大钱,是这次新政的一大重点。
《关于推动制造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增了“精益管理标杆企业”奖励条款,并提出“每年将组织一次精益管理评先活动,在6大支柱性传统产业中各评出1至2家‘晋江市精益管理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这样一来,晋江几乎所有传统企业都有一两个比较契合实际可供学习的对象了。”林永红表示,这一条款重点是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活动、参加精益管理培训。根据新条款规定,对聘请国内外知名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咨询诊断的企业,按咨询费1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10万元。
节能减排也是精益管理的一个方面,这次新政删除了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节能减排”中对年度能耗下降水平全市排名前20位企业奖励政策,改为更科学的“新增推行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政策补助内容”。
“实行计量采集后,企业不仅可以通过科学数据找到大量被浪费的资源究竟消耗在哪里,还能节省大笔银子。”林永红认为,这种奖励对企业应该具有很大诱惑力。
上市企业
最高可获400万元补助
加大对企业改制重组阶段的扶持力度,成为新政最大的亮点之一。新规指出,上市后备企业上报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前一年到企业上市之年(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可获一定的税收补助,境外上市企业享受该补助的起始时间则为取得境外证券机构上市申请材料受理函的前一年至企业挂牌上市,同样,最长时间也不超过3年。也就是说,企业完成改制补助资金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创业板上市企业成功上市增加补助50万元。再加上企业上市申报材料经证券监管机构受理后给予150万元资金补助,以及企业挂牌上市后给予150万元的资金补助。“这三部分加起来,意味着晋江企业完成改制上市工作后,总共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最高达40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晋江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上市办副主任刘向阳说。
除了营业税费方面的减免之外,对上市后备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因土地、房产评估增值或土地、房产、设备补入账等原因而补缴的税收,参照地方留成部分50%的额度给予资金补助;对全员参保的上市后备企业,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按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地税部门提交缓缴申请。
同时,为鼓励企业将募集资金投向晋江(即返程投资),新政给予了很多优惠待遇,包括上市后3年内新增企业所得税补助额度提高到35%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