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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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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淑芳 通讯员 苏幼兰 本报讯 4月19日下午,家住泉州市区的邱女士,经过泉秀街某百货公司门口时,被一名男子拉住。该男子称当日是某化妆品公司的周年庆,市民可免费领取一款化妆品。考虑到是免费的,邱女士便随该男子来到该百货公司8楼的一家化妆品店。进店后,一名服务人员接待了邱女士,并告知邱女士可以做一个免费的皮肤检测。起初,服务人员只是细数邱女士的皮肤问题,接着便开始推荐公司的护肤品。 “我感觉很害怕,一直说不需要。”邱女士说,服务人员并未理会,开始拿着某种面膜往邱女士脸上涂,过了一会儿,服务人员指着面膜告诉邱女士,该款面膜原价380元,现在只卖190元。但邱女士并不想买,准备离开,却被服务人员拦住,称已使用的面膜价格为190元,邱女士必须付款。争执不下,邱女士赶紧付钱了事,离开该化妆品店,并赶紧拨打12315举报。最终,在泉州市丰泽区12315工商人员的调解下,该化妆品店向邱女士退还了19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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