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
本报讯 昨日,因制造假名牌的风衣1010件,案值达38万余元,仙游男子陈某被石狮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7年9月至10月,陈某在石狮灵秀镇塔前村开办了无营业执照的服装加工厂,开始组织工人生产标有某名牌商标的风衣,共达1010件。同年10月19日,陈某的工厂被石狮工商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