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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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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了一万二 庄建祥被释放 □“苦寻学生10年 为讨回6620元”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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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董加固 本报讯 还给老庄6620元本金和利息共12000元后,昨日,庄建祥被释放回家。 10年来,为讨回6620元,泉港退休教师老庄花3万元,行程万里,苦寻老赖学生庄建祥(详见本报昨日A12、A13版相关报道)。记者从泉港法院获悉,庄建祥前日落网后,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昨日下午,经法院调解,庄建祥的亲人将本金及10年的利息共12000元归还给老庄,庄建祥随后被释放回家。 泉港法院执行庭的林庭长说,对庄建祥采取司法拘留是一种强制手段,庄建祥做出还钱举动,这起民间借贷案就已宣告完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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