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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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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日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简政放权 实施扩权强镇

N福建日报

本报讯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力争2015年各县 经济总量均超50亿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并提出发展目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下同),力争所有县(市)经济总量均超过50亿元,所有县(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超过4亿元。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3年;新农保参保率达到8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左右;千人均医疗机构病床数达到4张,千人均医生数达到1.84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县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鼓励民营经济新一轮创业

《意见》提出,要突出发展重点,推进县域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新增长点,鼓励民营经济新一轮创业,加强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小城镇示范带动作用,保护好青山绿水,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提升县域经济开放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意见》提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继续简政放权,保障用地需求,加强财政激励保障,加大县域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扩权强镇,探索优化区划调整,加大对苏区老区县(市)支持力度,完善人才支撑,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意见》要求,要强化保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帮扶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建立“比学赶超”激励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下个月 福厦泉试点农产品市场准入

N本报记者 王烽 陈蓉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今年6月1日起,我省将在福州、厦门、泉州市城区批发市场、超市、仓储企业、配送中心、连锁店和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待取得经验后向全省推开。

试点的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猪肉、时令水果和水产品。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福州、厦门、泉州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实行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的市场类型、食用农产品种类,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按照要求,对在我省销售的同一产地的同类农产品在3个月内累计3次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抽检不合格的,行政主管部门将迅速查明原因,并督促企业自最后一次检出之日起6个月内需批批送至本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在省内市场销售。

按照要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农产品销售企业,超市、仓储企业、配送中心及连锁店等,必须建立农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或进出仓台账。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或进出仓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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