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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9版:闽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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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日

4死者家属 各获5万丧葬费
□“撞飞摩托 中巴追尾土方车”追踪

交通公司还承担伤者的医疗费;部门汇报材料显示,客车是二次追尾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杨清竹 见习记者 周杨宁

本报讯 5月1日下午2时30分许,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观海路2号山工地路段,发生一起致5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详见本报昨日报道)。

昨日,客车所有权人龙海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一负责人表示,他们已为客车上所有的伤者支付了医疗费,重伤者5000元到10000元不等,轻伤者1000元,并为4名死者的家属每户支付50000元丧葬处理费。

事故发生后,漳州市副市长刘文标带领市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伤者治疗、死者善后及家属安抚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龙海市华侨医院住院部五楼,值班医生说,该起事故的受伤人员在事故中受到了严重的惊吓,现在他们的情绪已经渐趋于稳定。

龙海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张嘉彬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人员兵分两路,第一时间来到龙海市华侨医院和龙海中医院,为伤者支付医疗费用。“公司还在两家医院各留一个工作人员,随时了解伤者的情况,一旦哪个伤者的医疗费不够,工作人员就马上支付。”

事故客车车牌为闽E Y9295,属龙海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据张嘉彬介绍,该车的经营权由事故客车的驾驶员朱某裕承包,有购买保险,保险到期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

昨日,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报省有关部门的汇报材料显示,当日14时许,朱某裕驾驶闽EY9295客车,从西向东行驶至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观海路2号山工地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开发区石坑社区居民苏某勇的闽EL3515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之后又与自南向北,由陈某利驾驶的闽E18110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裕、苏某勇及客车乘员陈某宝当场死亡,乘员洪某芬及另一名乘客(身份待定)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事故责任认定和原因仍在调查中。

★陈先生拨打海都漳州通2050110报料,线索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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