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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挪用公款逾1.5亿 山东日照一局长一审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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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齐鲁晚报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华森(正处级)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计近1.58亿元。一审宣判后,李华森表示服判,不上诉。 李华森,男,1967年6月30日出生于山东五莲县,2002年5月任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6月任日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李华森自2003年至2009年8月,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侵吞、贪污公款6520.23万余元人民币。2008年1月至2008年8月,李华森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8740万元人民币给海林集团、东辰集团等企业使用。李华森利用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自2005年上半年至2009年7月,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576.48万余元,大宗购物单4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80.48万余元。 日照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对李华森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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