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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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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9日

救人义士
连张遗照都没留下 “好人老李”遗体今日上午火化,丰泽警方将为他申报“见义勇为”

连张遗照都没留下

“好人老李”遗体今日上午火化,丰泽警方将为他申报“见义勇为”

□“为救轻生女 ‘老好人’走了”追踪

N见习记者 涂传之

本报讯 今日上午,年仅47岁的“好人老李”李海福的遗体就要火化了。遗憾的是,他生前连一张遗照都没有留下,亲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为了救一名“为情”跳河轻生的女子,前晚,在泉州市区崇福路内沟河边,三明建宁人李海福与众老乡一起舍命跳入河中。结果,轻生女子被救,其他人也上了岸,唯独第一个跳入河中、将女子双手托出水面的李海福,不幸沉入内沟河中(详见本报昨日A1版)。

昨日,丰泽东湖派出所的民警表示,将为老李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他的音容永远逝水中(长旺/绘)

“活了快50岁, 连张照片都没留下”

李海福的长子、姐姐和妻妹连夜赶到泉州。昨日下午,记者在东湖派出所见到他们时,3人仍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

李先生是李海福的长子,虽然刚经历了丧父之痛,但他仍然强打着精神,为父亲的后事所操劳,“这也是为了我母亲。现在受打击最大的就是她,她一整天坐在殡仪馆,连动都动不了”。李先生说,按照老家的习俗,父亲本应在3日内“入土为安”。但是,如今最大的困扰,是李海福生前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像样的照片。

“他活了快50岁,现在人没了,留下的照片就是一张身份证上的。”在电话中,李海福的妻子吴女士伤心地对记者说。

东湖派出所:

为他报“见义勇为”

说起“好人”李海福,东湖派出所的民警也惋惜不已。民警说,前晚事发后,李海福的一位老乡告诉民警,李海福在临下水之前,曾经对他说,“其实我不怎么会水,但是这么多人都不下去,我看不下去了”。眼看着落水女子命悬一线,李海福最终还是第一个跳入了河中。

民警称,警方已决定将李海福的救人事迹提交到有关部门,为他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记者昨日了解到,当晚跳河的女子姓刘,甘肃人,今年27岁,平时也租住在事发地附近。一周之前,刘某的男友提出分手,刘某不愿接受,最终打算跳河轻生。在被李海福等人救起后,刘某也向吴女士一家表示了感谢,并称“愿意出一些丧葬费”。

吴女士说,“我们也不要求对方能给多少赔偿,毕竟对方也不是很富有的人,能够自愿地给点钱,我们已经不能再要求什么了”。

当初夫妇同来泉州

如今一人独自归乡

李海福一家原本在三明建宁以务农为生。3年前,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的吴女士因难以承受繁重的农活,在和丈夫商量之后,独自来到泉州一家医院从事护理工作。放心不下吴女士的李海福,在妻子到了泉州一周之后,也悄悄跟来了,并且和妻子进入了同一家医院做护工。

“以前他在建宁时,就是这么一个人。几年前他半路遇上一起车祸,他也是第一个冲上去救人的。到了泉州,他还是一点没变。”提到当初在老家时的生活,吴女士感慨万千。对于未来的生活,吴女士显得很迷茫,“先把他带回老家去安葬吧,总不能人走了还留在异乡。以后的生活,还真没想过怎么过。他走了之后,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李海福的小儿子目前仍在部队服役,长子李先生告诉记者,处理完父亲在泉州的后事,他将会带着父亲的骨灰和母亲一同归乡,“不能让母亲再留在这个伤心地了,毕竟她身体也不太好,是该回去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