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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泉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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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1日
懒贼
申请刑拘吃免费饭

N本报记者 陈邵珣

本报讯 小偷入室行窃被抓,由于数额小,被办理行政拘留。可他不乐意了,非得要求刑拘自己,因为那样,才有“好吃好喝的”。昨日,泉州市区后渚边防派出所民警就碰上了这么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小偷。

前天晚上11时左右,民警在东梅社区巡逻时,发现了这个小偷。他趁户主不在家,偷得一些铜线和一个手电筒,价值100多元。

小偷姓郑,1992年出生,家住东海街道东梅社区,很早就出来混社会了,之前有两次盗窃前科,但因不满18周岁,都是被送往少管所劳教。落网后,郑某称,自己偷东西,就是为了被抓,因为被关起来,有人管吃管喝,知道自己只是被行政拘留,他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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