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矛盾引发大意外
长旺/漫画
N见习记者 史国亮
本报记者 吕波
5月10日
南安法院
只因香蕉树被牛啃咬,两家邻居拳脚相向,谁也不肯退让。结果一人手臂被打伤,打人者被警方刑拘。不过,事情还远未结束——伤者在验伤途中,遭遇车祸丢了性命。一起小小的纠纷,一步步演化出一场“人命官司”。
究竟这个“错”该算在谁的头上?这个案子又该如何了结呢?昨日,南安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因琐事被邻居打伤 验伤途中又遇车祸
死者名叫沈某泉,南安九都镇和安村人;被告人名叫沈某春,是死者的邻居。
据死者家属称,去年11月18日,沈某泉见自家的香蕉树被沈某春家的牛啃咬,因而与他发生争执。然而,在撕扯过程中,沈某春用一条打火棍,将沈某泉的手臂打成了骨折。警方介入后,沈某春于次日被刑拘。
“平时没什么过节。”被告人沈某春称,两家虽是邻居,但平时关系一般。事发时,他是用一条扫把式的打火棍,将沈某泉的手臂打伤的。据了解,沈某春为和安村的一名巡逻队员,所持的打火棍为公用配置。
因伤情鉴定需要,今年3月3日,沈某泉前往南安市公安局进行鉴定,不料在返回路上不幸遭遇车祸身亡。
死者家属指称
打人者“冷血”
“沈某春是治安执法人员。”死者家属在申诉中声称,沈某春知法犯法,还不思悔改。据介绍,沈某泉接连发生不幸,但沈某春非但没有赔礼道歉,就连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也没有支付。“冷血,主观恶性较强,希望法院对他严办。”死者家属在申诉理由中说。
事后,沈某春表示,此前并未前往探视、道歉,是因为自己已被刑拘。同时他也承认,确实不该因一件小事妄起争执。“我错了!”在道歉的同时,他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
在此后的申诉书中,死者家属提出,被告人沈某春应赔付9万余元。
赔偿金额
双方存争议
经南安警方鉴定,此前沈某泉所受的损伤,已达轻伤级别。法院认为,沈某春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外,双方家属就“沈某泉之死”赔偿一事,当庭展开辩论。在申诉理由中,死者一方认为,受害人的死亡虽然不是被告人直接造成的,但归根结底是由其引起的,“不打人,哪里来的验伤?不验伤,又何来的车祸?”据此,沈某春应对受害人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就死者的赔偿金一事,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据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沈某泉的死“事出偶然”,目前双方调解的最大困难,也主要体现在赔付金额上。南安法院择日将对此案宣判。
南安法院一名法官表示,很多悲剧的背后,均是因为大家彼此之间缺乏一份谅解,因此酿成的悲剧也屡见不鲜。遇到生活上的一些琐事,大家应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切不可因一时气愤而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