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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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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丽娟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泉州市财政局了解到,泉州市已设立企业挖潜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工业企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项目投资补助和贴息。 该资金分成两种模式: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用无偿补助方式;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用贷款贴息方式。项目申请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申请资金扶持的企业项目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市本级、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的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其他县(市)的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与此同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还得在2000万元以上等。 相关部门在这些企业实施技改项目时将给予优先扶持。企业要申请此专项资金,需提交相应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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